教室佳作-我最喜歡的動物(羅懷喆)

    我喜歡的動物身上有很漂亮的花紋,牠的爆發力是全草原上最強最厲害的動物。牠可以一次跑兩百公尺,而且是以一種超快的速度。牠跑步時是用前腳跑,後腳蹬出去所以超級快。

  

   一隻成年的母花豹約有五十公斤重,捲曲的尾巴幫助牠在跳躍時維持平衡,花豹的腳掌有柔軟又有彈性的肉墊,牠在走路的時候不會發出任何聲音,花豹很少和獵物玩耍。豹用尖銳的牙齒,夾捕大型動物,例如羚羊和蹬羚。

   花豹所留下的氣味,可是涵蓋了許多訊息,包括了性別、年齡等等。花豹會花很多時間整理儀容,小花豹剛出生的時,身上的斑紋看不清楚,看起來像黃棕色的,小花豹3個月大後會跟著母親行動,小花豹年紀愈大會玩的遊戲愈粗暴,這是為了把自己變成獵食者作準備。

   雖然花豹很兇猛,但即將面臨滅絕,因為人類喜歡豹紋,所以牠只能犧牲,我們應該保護他們,不要再撥下牠們的毛皮了。



        羅懷喆(國小修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