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室佳作 - 學校和學生的關係 (楊明翰)

    我永遠會記得那是怎樣的喧囂,怎樣的群眾去逼迫一個老師黯然的走下講台,流下一滴淚,一滴替民主自由哀悼的淚。

    還 記得剛升高一時,第一次見識到所謂的「自由」。學校在教育體系日漸開放之下,高中增開了所謂的「學生座談會」,其目的是要讓學校和學生之間,有一座溝通的 橋樑。一進到會場坐定,學長姐便展開猛烈的炮轟。見他們一個個走上講台,好似指揮軍隊般,手指之處便爆開一陣學生對制度的嘲笑。一開始我感到很興奮,第一 次覺得自己長大了,擁有發言權了!直到一個老師緩慢走上台後,原本還算和諧的群眾,突然像街頭遊行一樣,拉扯、吶喊、鼓噪。我隱約聽到老用麥克風傳出有些顫抖的聲音說:「暑期輔導課是為了你們好,所以,學校不同意你們聯署廢除。」傷感的音調在憤怒失控之中,特別顯眼。

    接下來,我不記得他還說了什麼,但我看到有人拉著布條衝上講台,和教官們上演全武行,混亂震攝住我。我默默看著激情的吶喊,吶喊濫用了的民主自由,也讓學校和學生之間的關係,不但無法和平互動,還更讓盲目的濫用,踐踏了自由。

    很顯然的,台灣學生對權利的認知,幼稚而不足。雖然在西化之後,我們在制度面上賦予學生民主、法治的種種力量和管道,像是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出第六八四號解釋:認為大生如不滿學校的處分,有權可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 。 但,誠如李校長表示,依『大學法』的規定,學校不但在法律之內擁有自治權,而且學生也許會因為這項解釋,造成學校和學生的關係緊張。這兩相對立的說法,在 我曾經見證的經驗裏,我艱難的選擇了李校長的立場。有些時候,我並不確定年輕人決定的方式,就是最好的選擇,暑期輔導課便是一例。我們並沒有比別人強,為 何能拒絕暑假上課呢?

    台灣學生對權利的認知,仍然如孩子對一台貨真價實的汽車一樣不懂如何駕馭。大法官在理想之下制定了制度,卻忽略實際的運用層面,造成在制度之下的亂象層出不窮,更可能造成學生與學校之間的對立。

    學校和學生的關係,若是能先善用舊有的管道,制度便可以活化,具有彈性和包容。讓學校回歸一個溫暖的學習場域,並讓莘莘學子發揮所長。

楊明翰